关于举办“2020年(第五期)国家葡萄酒品酒师培训班”的通知
2020-08-30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 参加人数:50
“品酒师”是2008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职业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大典》中编号为6-02-06-07。由中国酒业协会鉴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国家酒类品质与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承办的“国家葡萄酒品酒师培训班”将于2020年8月27-8月30日在北京举办。

培训内容

通过“品酒师”的有关理论和品酒技能培训和考试后,合格者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品酒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纳入国家品酒师统一管理。

鉴定机构

中国酒业协会

承办机构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国家酒类品质与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申报条件

品酒师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温馨提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新版品酒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旧版基础上有所修改,将原有三个等级调整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以上等级须逐级报考。

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四级(中级工)品酒师职业资格证

培训规模

40-50人,行业从业人员与葡萄酒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截止时间

注意!报名截止到2020年8月21日 ! 距离开班仅剩一个月!

授课师资及相关器具

培训教材

全国酿酒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统一培训教材

培训及考试内容

(一)酒精饮料及葡萄酒定义与分类

(二)葡萄酒行业法规

(三)酿酒葡萄栽培及常见酿酒葡萄品种概要

(四)国内外主要葡萄酒产区及代表性产品介绍

(五)葡萄酒酿造工艺概要

(六)葡萄酒质量分析

(七)葡萄酒品尝

1. 基本呈味物质

2. 感官阈值测定

3. 葡萄酒品尝的基本要领

4. 葡萄酒产品品鉴

5. 葡萄酒常见缺陷

参训者通过学习葡萄酒品尝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理论知识,基本掌握葡萄酒品尝的方法和技术;结合实际的品尝训练,能分辨出葡萄酒感官质量的优劣,提高葡萄酒品尝水平。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由中国酒业协会从国家高级酿酒师和一级品酒师中选拔产生,具丰富的葡萄酒行业从业经验,目前均担任中国葡萄酒技术委员会委员或国家葡萄酒评委职位。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二)报到地点: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

(三)培训和考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8月30日(3天培训、1天考试)

(四)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培训费用

培训考核鉴定费用

(一)培训考核鉴定费3900元/人(含教材、培训费、鉴定费、考务费、酒样、器皿等)。

(二)食宿费自理,可统一安排

汇款信息

(培训费用统一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览中心支行

账号:11044301040001596

汇款备注:葡萄酒品酒师培训费

报名联系

报名联系

姜欣:13701187373

宋涛:13910849653

李红:13811634697

(微信与手机同号)

邮箱:cndrinks@163.com

微信报名通道:

提交材料

申报条件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新版品酒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在旧版基础上有所修改,将原有三个等级调整为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以上等级须逐级报考。

品酒师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申报材料

满足相应等级“品酒师”申报条件的学员,且需进行“品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员报到时,务必在报到时提交以下全部“申报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⑴ 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蓝底照片5张。

⑵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2份。

⑶ 工龄证明2份,需写明从事的工种、工龄,每张证明都要加盖公司红章。

⑷ 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毕业证书遗失的学员,需要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2份,每张证明都要加盖学校红章。

⑸达到各级申报条件,填写“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空白表可用A4纸复印,每张表 “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都需加盖单位红章。

报名附件

附件1:报名回执单

附件2:申报材料

附件3: 轻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附件4:工作证明